【新规解读】《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话题背景:
2026 年 6 月,国家药监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6 年修订)》,明确新规于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2020 版 GCP 同步废止。这是我国时隔六年对临床试验核心监管法规的系统性重构,既是适配国内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升级,也是全面对接 ICH E6 (R3) 国际规则的关键落地举措。
当前我国生物医药产业进入创新爆发期,创新药、细胞基因治疗、中药创新药、罕见病药物等研发管线持续扩容,临床试验年受理量较2020 年实现翻倍增长,试验规模、复杂程度与国际化程度同步提升。与此同时,行业高速发展也暴露出深层次合规短板:部分试验主体权责边界模糊、核心责任违规转委托;去中心化临床试验、电子数据采集、远程监查等新模式快速普及,配套监管规则供给滞后;数据真实性与受试者权益保护仍存薄弱环节,重形式合规、轻实质质量的问题尚未根治,叠加监管飞行检查力度持续加大,原有监管框架已难以适配产业发展新需求。
国际层面,ICH E6 (R3) 指导原则已正式落地,“质量源于设计”“风险相称”“符合目的” 成为全球临床试验监管的核心导向。作为 ICH 管委会成员,本次修订是我国履行国际协调义务、推动国内监管与全球标准体系化衔接的必然要求,将为创新药全球同步研发、“一次临床、多国申报” 扫清制度障碍,进一步降低企业国际化研发成本。鉴于上述背景,LCOUNCIL特别邀请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涛就《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分享。本次分享将结合沈律师多年的实务经验向与会者进行分享。希望通过本次分享给广大企业的合规法务同仁带来前沿、实操的实务经验及其落地指引。
分享嘉宾:
沈涛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沈涛律师系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知识产权部合伙人,The Legal 500 2025年度、2026年大中华区榜单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特别推荐律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律师团成员,上海市工商联生物医药商会监事,上海市标准化创新中心(生物医药数字化运营)副主任,大成中国区生命科学和医药卫生行业委员会联合牵头人,大成上海办公室医药卫生行业组负责人。沈律师曾为上海市某市级医院的主治医师。
沈律师自2010年起担任上海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会副主任,主要业务专长为医药健康行业法律风险评估与预防,对于该行业具有极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分享提纲:
一、修订背景和总体概览
1.规范修订背景
2.规范修订沿革
3.法规定位与效力层级
4.有关概念梳理
二、整体变化
1.框架变化
2三大核心理念写入
3.监管逻辑转换
4.新技术、新方法的合规框架
三、关键条款逐章解读
1.总则(第一章,第1-13条)
立法目的、伦理优先、全过程覆盖、利益冲突回避、资质、数据和隐私保护
2.伦理审查委员会(第二章,第14-18条)
职责定位、审查文件范围、特殊群体保护、知情同意审查
3.主要研究者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第三章,第19-31条)
最终责任人、关键职权不得授权
4.申办者(第四章,第32-44条)
最终责任人、外包责任、全流程风险管理
5.数据治理(第五章,第45-52条)
全生命周期管理、计算机化系统要求、系统验证与权限管理
四、核心变化与合规影响
1.核心变化总结
2.对各相关方的影响与应对
申办者、PI、site、伦理委员会、CRO
五、互动与答疑
活动议程:
15:00 活动开始
15:00-16:20 分享环节
16:20-16:30问答环节
16:30 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