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OUNCIL《法务视界》137期


高管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保护的裁判差异
LCOUNCIL调研:
随着企业人才流动的持续加速,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研发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的离职所引发的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争议,近年来在互联网、医药健康、智能制造及高科技等行业中显著增加。实践中,企业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往往同时面临劳动法与知识产权保护两套规则体系的交叉适用:一方面,竞业限制违约与商业秘密侵权在请求权基础、举证标准、裁判逻辑及可获得救济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异;另一方面,两条维权路径能否并行主张、如何有效衔接、以及企业在事前应完成哪些合规准备,已成为法务与合规团队高度关注的实务难点。
自202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出台后,司法实践对竞业限制人员范围的认定已从形式审查转向实质审查,要求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劳动者实际知悉或接触了具体的商业秘密及保密事项。这一变化直接提升了企业对商业秘密识别、固定及举证的专业要求。与此同时,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及期限须与劳动者实际接触的保密信息相匹配,超出合理比例的部分将被认定无效。在举证层面,用人单位需围绕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及“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三要件进行实质性举证,仅依赖统一格式的保密协议或宽泛的竞业限制约定,已难以获得司法支持。
在维权路径方面,竞业限制争议须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而商业秘密侵权之诉则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认为,两类诉请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可以并行主张,不构成请求权竞合,亦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但同时需注意,竞业限制案件中的行为保全措施在实践中获得支持的案例仍属少数,且案件审结时竞业限制期限往往已届满,仅能主张违约金;违约金通常被大幅调低,律师费等维权费用亦难以获得足额赔付。此外,在特定情形下,针对竞争对手大规模恶意“挖角”核心团队并为员工规避竞业限制提供帮助的行为,权利人可尝试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主张不正当竞争,这一路径在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获得了支持,为企业提供了新的维权思路。
在内部合规管理层面,企业应在事前完成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界定,明确秘密点及其载体,避免以著作权登记证书或笼统的技术概念替代具体的秘密信息。权利人身份的证明需结合管理架构、收益归属及权利标注等多维度构建,单纯依赖实际执行研发的主体可能不足以覆盖集团化经营下的权利归属争议。保密措施须与涉密信息的性质相匹配,对内应针对具体岗位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并限定知悉范围,对外应在披露技术信息前与实际接收方签署保密协议,并在物理载体上以显著方式标注保密意图,否则相关信息将因缺乏合理保密措施而被认定不构成商业秘密。
鉴于此,LCOUNCIL特邀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斌寅律师、朱一律师,结合劳动争议与商业秘密保护实务经验,围绕高管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场景下的竞业限制及商业秘密保护展开系统分享,帮助企业厘清不同维权路径的适用边界、裁判差异及内部合规重点。
大国博弈视角下中国出口管制的打开方式
LCOUNCIL调研:
近年来,国际经贸格局正经历深刻调整,大国竞争的重点已逐步由传统关税壁垒延伸至科技竞争、产业竞争、资源竞争以及供应链安全竞争等更深层次领域。特别是在中美战略博弈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出口管制作为国家维护安全利益、保障产业优势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制度工具,其战略属性和现实影响不断增强。美国近年来持续强化对华高技术领域出口限制,通过实体清单管理、技术封锁、供应链限制以及长臂管辖等措施,不断扩大出口管制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影响力度,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以及国际贸易秩序产生深远影响。与此同时,中国出口管制制度也进入快速发展和持续完善阶段,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为核心,逐步构建形成覆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管制清单及配套公告在内的制度体系,并围绕两用物项、战略资源、关键技术以及无形技术转移等领域持续强化监管能力和执法力度。
从制度演进角度看,中国出口管制已完成从过去分散化、粗放式管理向统一化、精细化、体系化治理的转变。出口管制所涉及的对象也已从传统军品和核物项,逐步扩展至半导体材料、新能源材料、高端装备、稀有金属、无人机相关产品以及源代码、算法、人工智能技术、数据跨境流动等无形技术领域。特别是在“视同出口”制度确立后,出口管制的适用范围已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货物跨境流转,而进一步延伸至技术交流、研发合作、技术培训、数据传输等多种商业活动场景。这意味着出口管制正在深刻影响企业的产品研发、技术合作、供应链管理、市场拓展以及跨境经营活动,并逐渐成为企业国际化经营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重要合规议题。
对于企业而言,出口管制已不再是少数军工企业或特定行业企业需要关注的专业问题,而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制造业企业、科技企业、贸易企业以及跨国经营主体面临的现实风险。随着监管部门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出口管制监管已呈现常态化、精准化和穿透化的发展趋势。监管重点不仅包括产品本身是否属于受控物项,更进一步延伸至最终用户、最终用途、交易背景、运输路径以及供应链流向等全链条环节。企业在产品归类、技术参数识别、许可证申请、最终用户审查、贸易真实性核查以及供应链管理等方面,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都可能引发出口管制风险。实践中,伪报品名、错误归类、虚构最终目的地、未依法申请许可证、通过第三方转运规避监管等行为,均已成为执法重点关注对象,部分案件甚至从一般行政违法进一步演变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等刑事风险问题。
与此同时,企业出口管制风险的来源也日趋复杂。一方面,国内出口管制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对企业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美国等国家和地区通过实体清单、制裁清单以及域外管辖措施不断扩大其规则影响范围,使企业在开展国际贸易活动时往往同时面临国内法与域外规则的双重合规压力。对于涉及战略资源、关键技术、两用物项以及敏感终端用户的业务而言,企业不仅需要关注产品是否受控,更需要关注客户背景、交易路径、最终用途以及供应链流向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在全球贸易管制环境持续趋严的背景下,出口管制合规已逐渐从单纯的法律风险防控问题,上升为影响企业国际市场准入能力、供应链稳定能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治理课题。
鉴于此,理购LCOUNCIL 特邀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彭勇律师,结合当前中美出口管制最新趋势、海关执法重点及真实案例,围绕企业高频风险场景、走私与刑事风险识别以及出口合规体系建设等内容展开分享,帮助企业法务、合规、关务及供应链团队更好地识别和应对复杂国际贸易环境下的合规挑战。
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热点动态——企业出口合规风险防控与应对策略
LCOUNCIL调研:
当前全球地缘政治博弈持续加剧,出口管制已从传统贸易监管工具,逐渐演变为国家安全、科技竞争与产业链重构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中美技术竞争持续深化的背景下,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规则更新频繁,监管范围不断扩大。海关、商务等主管部门对于战略矿产、无人机、电子元器件、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亦明显加强。与此同时,管控名单、关注名单、高风险最终用户审查、域外适用等制度安排不断细化,企业在跨境业务中的合规义务和风险边界正在发生显著变化。
从立法与执法动态来看,近两年管制目录持续扩展,2025年《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在飞行器、无人机及战略矿产等领域新增多项管制内容,且未见删减,体现出管制范围持续扩大的趋势。执法层面,海关监管已覆盖货运、旅检、跨境电商等全渠道,查获案件广泛分布于与民用产业链深度交织的领域。同时,因故意违反出口管制法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将被认定为失信企业,面临查验率上升、业务受限等信用惩戒后果。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主管部门亦通过出口凭证制度等便利化措施,对合规良好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体现了“严格监管与便利服务并重”的政策导向。
对于制造业、科技企业、跨境贸易企业而言,两用物项出口合规已不再局限于许可证申请层面,而是贯穿物项识别、客户筛查、最终用途审查、贸易路径设计、报关申报及内部合规管理的全流程工作。实践中,不少企业由于对“两用物项”认定不足——例如仅依据海关商品编号或商品名称判断,忽视技术参数比对——或因过度依赖第三方报关机构意见、忽视最终用户风险、通过快件或跨境电商等非传统渠道出口样品或备件,以及未及时响应海关质疑,导致行政处罚、信用降级,甚至触发刑事责任风险。从法律责任后果看,未经许可出口可能面临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能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刑期可达15年。此外,海关总署已启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通知书》制度,企业在收到质疑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证明材料,逾期或无法证明将导致货物不予放行,进一步加大了合规响应的时效压力。
鉴于此,理购LCOUNCIL 特邀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晓岚律师,结合最新监管动态与典型案例,系统解析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核心制度、热点执法趋势及企业高频风险场景,并重点探讨企业如何建立可识别、可操作、可留痕的出口管制合规体系,提升在复杂国际贸易环境下的风险识别与应对能力。
海关调查与行政/刑事风险:企业应对路径与案例解析
LCOUNCIL调研:
近年来,全球贸易格局持续重塑,国际经贸规则深刻调整,地缘政治因素、贸易摩擦、出口管制措施以及供应链重构等因素不断影响企业跨境经营活动。在此背景下,我国海关监管体系也进入新一轮转型升级阶段,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及执法重点均发生显著变化。海关职能已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通关监管和税收征管,而是逐步向维护国门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落实国家出口管制政策、促进贸易便利化以及强化信用监管等多元目标延伸。随着智慧海关建设、大数据风控模型以及全链条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海关执法的精准性、穿透性和协同性持续增强,企业进出口业务面临的合规要求也随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海关监管重点正在由“侧重进口监管”逐步向“进出口并重监管”转变,监管范围已覆盖企业进出口业务全生命周期。除传统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认定、减免税管理、加工贸易和保税业务等领域外,出口管制、知识产权保护、商品检验、食品安全、跨境电商、特殊物品监管以及国门生物安全等领域均已成为海关重点关注方向。特别是在国际贸易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出口管制和贸易合规的重要性显著提升,企业不仅需要关注进口环节的税收合规风险,更需要加强对出口产品属性识别、管制物项判断、供应链管理以及贸易合规审查等事项的风险管控。
与此同时,海关执法方式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依托风险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监管平台,海关逐步形成了“风险预警—稽查核查—行政调查—行政处罚—刑事追诉”的全链条执法模式。海关稽查、行政调查与刑事侦查之间的衔接日益紧密,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机制不断完善,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呈现出明显的层级化和联动化特征。实践中,一项看似普通的归类错误、价格申报偏差或原产地认定问题,若长期存在并形成持续性风险,可能不仅导致补税、滞纳金及行政处罚,还可能因涉案金额、行为性质或主观认定等因素而引发走私违法甚至刑事责任风险。此外,随着海关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处罚结果与企业信用等级、认证资质、贸易便利措施之间的关联度不断提高,企业所面临的影响已从单纯的经济成本逐步延伸至经营管理、商业信誉及供应链稳定等多个层面。
近年来海关监管政策密集出台,出口管制、主动披露、信用管理、特殊物品监管等多个领域均发生重要调整,监管逻辑呈现出明显的“风险前移”特征。一方面,海关通过强化事前审查、风险识别和信用管理,引导企业建立更加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体系;另一方面,也通过主动披露、信用修复等制度安排,为企业提供纠错整改和风险化解的空间。这意味着企业合规管理已从传统的被动应对模式逐步转向主动治理模式,如何及时发现风险、主动纠正问题并有效利用各项合规制度工具,已经成为企业降低执法风险的重要路径。
鉴于此,理购LCOUNCIL特别邀请一线实务专家,结合多年海关系统与执法实践经验,从最新执法趋势、重点风险场景、海关调查流程以及企业实务应对等角度展开分享,并结合典型案例解析企业在海关调查中的核心风险与应对路径。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解读与企业合规应对
LCOUNCIL调研:
2026年5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制超龄用工的部门规章,创设独立的超龄特殊用工模式,以书面用工协议、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伤保障、劳动安全四大核心权益法定兜底,终结了长期以来超龄用工“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认定混乱的局面。
对于企业而言,这一新规的实施意味着用工模式的重大转型。传统的“退休返聘”模式——一纸劳务协议、无精细化管理——将面临根本性的调整。企业需要在用工协议管理、工伤保险参保、劳动报酬结构、加班费支付等多个维度重新调整合规策略,同时也需要对存量超龄用工进行全面梳理和制度更新。
LCOUNCIL通过调研了解到,企业法务在当前阶段重点关注:存量超龄用工如何精准区分弹性延迟退休人员与常规返聘人员,避免用工定性错误;书面用工协议的法定必备事项及既往“工伤自负”等无效免责条款如何识别与清理;工伤保险强制参保的具体路径、待遇享受条件及未参保风险如何评估;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伤保障等劳动类争议与用工协议解除等普通民事争议的救济途径如何分野及企业应对要点。
基于上述背景,LCOUNCIL特别邀请到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诸韬韬律师,就“《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解读与企业合规应对”这一话题进行深入解读与实务分享,以期为广大企业的法务合规同仁带来最前沿、最实操的实务经验与落地指引。
企业价格促销的合规要点与风险防控
LCOUNCIL调研:
2026年618大促临近,价格促销合规正伴随监管细化进入新阶段。自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对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划定明确红线,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价格监管从原则性指引迈向精细化规则治理的新纪元。在这一背景下,企业法务合规部门面临的挑战日益复杂:既要保障业务团队在促销节点的销售弹性,又要确保所有价格行为经得起监管审视与法律检验。
当前,企业价格促销合规已从单一的价格法合规,演变为反垄断监管与价格欺诈规制并重的"双重红线"格局。在反垄断维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纵向垄断协议、轴辐协议以及最惠国待遇(MFN)条款、转售价格维持(RPM)等构成高危雷区,平台利用"全网最低价"要求、自动跟价系统、调价助手等技术手段干预商家定价的行为,正面临越来越严厉的反垄断执法审视。在价格欺诈维度,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传统风险与平台强制降价、虚假补贴、算法歧视、动态定价黑箱、直播营销话术失范等新兴风险交织叠加,形成多维度、全链路的合规挑战。企业若在大促期间触碰上述红线,不仅面临高额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更可能遭遇声誉危机与平台流量降权,直接冲击商业利益。
与此同时,监管规则对价格标示的透明度、促销规则的可追溯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需建立覆盖"文件审查—人员访谈—数据筛查—外部扫描"的系统化自查流程,在促销上线前完成强制合规审查;需建立完整的价格台账与留痕机制,确保所有促销价格均有真实成交记录支撑;还需从顶层设计、制度建构与应急预案三个层面推进合规治理体系落地,将价格合规要求嵌入定价策略与商业决策的全链路,实现从短期促销节点合规到长期价格治理体系构建的纵深防御。唯有将合规意识内化为组织的行为习惯,方能在日益复杂的监管环境中行稳致远。
LCOUNCIL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到,企业法务同仁的核心关切集中在以下五个维度:其一,如何准确界定"原价""折扣基准"等概念以避免价格欺诈风险;其二,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低价促销存在怎样的法律风险,应当如何应对;其三,如何设计简明清晰的促销规则以符合最新监管要求;其四,如何在算法推荐、直播营销等新兴场景中落实价格标示与广告合规的双重义务;其五,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的价格合规管理制度,构建长效防控机制。上述问题不仅关乎企业短期的促销合规,更涉及长期的价格治理体系构建。
基于上述背景,LCOUNCIL特别邀请到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解石坡律师,就"【618专题】企业价格促销的合规要点与风险防控"这一话题进行深入解读与实务分享,以期为广大企业的法务合规同仁带来最前沿、最实操的实务经验与落地指引。
美国消费者保护制度概览——以广告违法为视角
LCOUNCIL调研:
近年来,美国消费者保护执法环境日趋复杂。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及各州检察长在消费者保护领域的执法力度持续加强,监管重心从传统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逐步拓展至数字营销、订阅服务、数据隐私、AI技术应用等新兴领域。不仅执法行动显著增多,多起案件的和解金额还创下历史纪录,企业在美经营面临的消费者保护合规压力持续攀升。
无论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直接面向美国消费者销售,还是在美国设立实体开展业务,中国企业都必须面对美国复杂且不断演进的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从广告营销合规、产品标签标识、定价透明,到消费者投诉处理、政府调查应对和行政复议诉讼,企业在美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触发消费者保护合规风险。
LCOUNCIL通过调研了解到,企业法务与合规人员普遍关注以下问题:美国消费者保护执法有哪些最新趋势和重点方向?企业在美国市场开展营销和销售活动时,应如何建立有效的消费者保护合规体系?面对FTC或州检察长的调查及消费者投诉,企业应如何有效应对?
基于上述背景,LCOUNCIL特别邀请到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兆丰律师,就"美国消费者保护制度概览——以广告违法为视角"这一话题进行深入解读与实务分享,以期为广大企业的法务合规同仁带来最前沿、最实操的实务经验与落地指引。
“控制权保卫战”:风险排查与防线构筑
LCOUNCIL调研:
近年来,公司控制权争夺纠纷呈高发态势,已成为公司治理领域最具破坏力的风险点之一。与常见的事后诉讼不同,控制权的真正丧失往往源于治理结构中的系统性漏洞——股权存在隐性瑕疵、董事会控制力薄弱、印章证照与核心资产管控缺失等问题,在争议爆发前长期潜伏,最终酿成“失控”局面。因此,控制权保卫不应止步于争议发生后的诉讼博弈,而应回归到对控制权稳定体系的系统性排查与前瞻性构建。
如何从股权层面筑牢控制权基础?如何通过股东会与董事会的程序规则设计实现有效限权与反制?如何在公司资产、高管任免、印章证照等外观层面建立物理层面的防御工事?如何将上述防线嵌入日常治理,而非等到争夺发生后再仓促应战?这些问题正是当前企业实控人、法务与合规团队最为关注的核心痛点。
针对上述需求,LCOUNCIL特别邀请到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汤友军律师,围绕“控制权保卫战:风险排查与防线构筑”这一主题,从控制权稳定的体系观、股权层面的基础防线、董事层面的核心控制、公司外观层面的物理防御以及实战案例复盘五个维度,为企业提供一套可落地的控制权风险排查清单与防御策略,帮助实控人与法务团队在控制权争夺发生之前,完成从“被动应战”到“主动设防”的能力升级。